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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行,要找一個法門來依法修行,對於一個修行者而言,法門不一定是一個永久學習的地方,但法門的修持卻是修行的過程。在學法的過程中,我們可以藉由「法」,來解決生活上或修行上的一些問題,但事情解決之後,不一定都圓滿,有些事、有些問題還是會在心中留下一些記號或痕跡,讓我們無法忘記或釋懷,尤其在情緒或感情上,更是一大考驗。
「法」,讓我們有機會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,有時問題的解決,並不代表圓滿的結果,遺留下來的情緒或感情上的記憶,卻需要「愛」來包容、化解它。「愛」,讓我們學會原諒別人、包容別人,也讓「法」擁有更多的包容性。
「法」,可以解決問題,但每解決一個問題之後,某些時候,或許還是會留下一個點(痕跡) ,有時「法」並無法讓這些點及痕跡不見。
愛,愛由心生,心中的愛,卻可以將這些點及痕跡給遺忘、塗抹掉,讓生命不在千瘡百孔,如此一來生命才有圓滿可言,靈性才會有歸圓的機會。愛的展現,亦代表法之空性,有法是法,無法亦是法。
愛由心生,愛是人性的本能
愛你所生,生命才會有依歸
愛你所過,生活才會有安定
愛你所行,自己才會有價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