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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修、學法無法開悟,就無法提升修行的層次,開悟是修行層次的提升,開悟的多,修行就越精進,無法開悟就會原地踏步,修行過程中無法持續精進、提升,這即是修行的阻礙,亦是修行的無明。
學修、學法往往都從讀一些文字、經書或聽一些師父、老師開示、聞法開始,這是基本學修的開始沒有錯,但我們不能只靠讀這些經書或師父、老師開示,就認為這就是修行的全部,或是自我設限,修行這樣就夠了。
修行如果無法領悟這些文字或是法的精隨,進而將自己所學的法運用,實踐於生活中,或許這些都只是一堆文字或知識而已。
修行最困難的就是把所聽、所學的實踐、應證於生活中,實踐,是驗證自己所學、所修的法可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中,這落實不只證明這些法已真正入自己的心,更證明自己已經可以將法的要義運用於生活中,並行於日常生活中,甚至可以利益眾生。
應證,是在透過對法的實踐,驗證自己的心與法之間的距離,為什麼心與法之間會有距離,因為在法的實踐與參與過程中,有時一開始心可能不是很樂意參與的,可能會因為組織動員,人情世故而勉為其難參與。參與過程中,心會去碰撞、去感受整個活動的意義,甚至影響一開始心對於法的疑問,最後讓心更認識這個法即法實踐的要義,甚至認同,這是應證,行修的過程中,就是一次在一次的應證自己的心與法之間的距離,進而拉近心與法之間的距離。同時也證明自己所學、所修的法,是正法,也適合自己修持,應證自己所休的法不只可以利益自己,更可以利益眾生。
法的實踐與應證會帶給自己的心,對於法更深的體悟與新的領悟,而這種藉由對於法的實踐與應證,再經由實踐與應證的過程中去領悟更多法的精隨及要義,這即是對法的「開悟」。
開悟是修行的成果,亦是功果。這些功果可以來利益自己,利益家庭,更可以利益眾生。但這些功果不是定數,是變數,是一個滾動的變數,因為它會隨著修行的層次及精進,產生不同的成果,這些成果的累積總數即是自己當下的功果。
開悟是一件美好的事,但我們不能執著於當下這美好,修行就像樓梯一樣,需要自我精進,越爬越高,不能自我滿足、設限。開悟的修行,是修行的自我精進,自我提升,開悟是修行的開始,我們需要從「開悟中再開悟」,這是修行層次的精進與提升,即是開悟後的修行。